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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第一批次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活动公告的公示
来源: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者:    点击:3371次    日期: 2021-02-18

关于芒市2021年第一批次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活动公告的公示

根据《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变更及退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介绍

本次商品房退房房源共1套,已具备公开认购招号条件1套。详细情况为:

项目名称

幢号

房号

已确认的申购人数

芒市傣族文化旅游古镇综合

开发项目一期(商业)II

41

4

3


二、摇号须知

此次摇号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届时将邀请公证部门及已确认的申购人参加,全程接受公证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定于2021222日下午1500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象街101号)五楼会议室组织退房认购摇号活动。活动全程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请参加退房认购摇号的群众提前30分钟到场,核实摇号资格并领取号牌。

(二)逾时不到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无故不参加摇号也未委托他人参加,摇号人仅有1人或无人参与的,此套房源流号。

三、注意事项

(一)申购人

本人到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场参加此次摇号活动。委托他人到场:被委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按时到场参加此次摇号活动。如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系夫妻关系的,被委托人需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可不公证) 按时到场参加此次摇号活动。

(二)开发企业

开发企业应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土地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复印件)按时到场参加此次摇号活动。

(三)中签人、开发企业

摇号结束后,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中签结果,开发企业当场为中签者颁布《德宏州商品房退房房源中签确认书》,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涉及的条款对中签者设置限制条件。中签人、认购协议签订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人应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合同主体。中签者无故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被放弃申购的房源将继续进入下次退房房源名单;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签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赔付申购保证金。公证费等公开摇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所属房地产企业承担。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申购人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码,入场时领戴好口罩及持“云南健康码”进场。其中: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多加活动,为黄码人员,持活动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镇人员,持活动前7天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一个月内 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活动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

解除14天隔高观察后,持活动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活动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特此公告。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18日           


附件:
芒市2021年第一批次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活动公告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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